苄氯菊酯(CAS号52645-53-1)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它与其他拟除虫菊酯相似,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干扰钠离子通道,破坏神经元功能,引起肌肉痉挛,最终导致瘫痪和死亡。 苄氯菊酯可以通过接触或食入产生效果,也可以作为温和的驱蚊剂。它可用于多种粮食和饲料作物、牲畜和牲畜圈舍、运输方式、构筑物、建筑物(包括食品处理区),公共卫生灭蚊计划以及多种住宅使用场所,包括在室内外, 宠物和衣物。 


美国环境保护署(US EPA)评估苄氯菊酯是一种弱致癌物,但对鱼类和水生无脊椎动物具有高毒性,因此它被归类为限制使用农药(RUP)。美国于1979年首次注册并建立了苄氯菊酯在棉花上使用的容许度,并且在1982年至1989年之间,批准了55种作物的容许度,适用于多种作物,包括各种水果和蔬菜,肉类,奶类和蛋类[1]


最近,修订后的容许限量清楚地表明,该容许度涵盖了苄氯菊酯及其代谢物和降解物的残留物。容许限量仅通过测量商品中或商品上的苄氯菊酯[ (3-苯氧基苯基)甲基-3-(2,2-二氯乙烯基)-2,2-二甲基环丙烷羧酸酯]及其顺反异构体的总和来确定[2]。 表1列出了苄氯菊酯的容许限量。


1

商品

容许限量(ppm)

莴苣

5

樱桃,亚组12-12A

4

佛罗伦斯茴香的嫩叶及茎秆

5

叶柄蔬菜,亚组22B

5

桃子,亚组12-12B

2

君达菜

5

茶叶

20

块茎和球茎类蔬菜,亚组1C

0.05

区域注册的容许度;

小型攀藤类水果(多毛猕猴桃除外),亚组13-07F

2


该法规于2020年7月28日生效。反对意见和听证要求必须在2020年9月28日前提交。

改变意味着什么?

此次更新可能会对农业生产商,食品生产商和农药生产商带来影响。 出口至美国的食品中苄氯菊酯的含量均不得超过容许限量。 为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法规,食品生产商应寻求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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