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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香港货品产地来源标记的新规定

美国对香港货品产地来源标记的新规定

2021-02-26 14: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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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和国土安全部于8月11日发布了《联邦纪事》公告,内容是特朗普总统关于“香港正常化”的第13936号行政命令。 CBP文件中的新标记规定要求在香港生产的货品进入或从仓库发货进入美国市场时必须标记为“中国制造”。此项原定于2020年9月25日生效的新原产地标记规定现已允许从发布起增加45天的过渡期。


新的CBP规定仅适用于19 U.S.C. 1304。它不会影响根据美国协调关税表(UTSUS)第1-97章评估普通关税或根据HTSUS第99章评估临时关税或附加关税的原产地准则。入境摘要申报程序未更改,符合外发加工安排(OPA)规定的香港原产货品亦不受影响。 301条款加征关税的中国产品清单也将不计入这些产品。

 

有关此《联邦纪事》及其解释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下参考资料。

 

参考:

《联邦纪事》-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香港货品标记的常见问题指南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公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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