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DA6.3转版:随着质量管理的不断发展,为满足更新的汽车行业新发展,尤其是对车载产品嵌入式软件的新要求,在经历2022年中的VDA6.3 2022版黄皮书之后,终于在2023年新年伊始,VDA6.3 2023版红皮书正式发布,这是经历了1998、2010、2016年三次版本之后的第四版。本次转版重大变化点之“增”、“改”、“删”解读注:部分内容援引自VDA 6.3 2023版官方修订说明,购买原版书籍请洽VDA QMC官方购买。变化点之“增”增加了Automotive Spice的相关要求,更强调将软件融入到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之中,对嵌入式软件的要求明显增多融合了新零件成熟度保证(VDA MLA)的要求,以及产品和过程批准(VDA2 PPA)的要求采购活动以单独的条款,融入P3和P4章节增加了远程审核的全新要求增加了在线术语和缩写列表变化点之“改”部分条款的描述有所变化将Formel-Q中的部分要求,FEFO的相关要求,量产后备件的要求等新要求,融入了条款之中条款数量、条款前后顺序进行了微调“星号*”问题的项目重新定义P1潜在供方分析涉及的条款重新定义变化点之“删”打分规则删除了Eu7的物流相关的部分删除了原“审核过程”的介绍删除了“最佳实践/经验教训”章节企业如何应对?SGS专家建议你“9步法”顺利转版VDA6.3 2023版转版9步法:读标准 - 找差距 - 加要素 - 评风险 - 再审核 - 定计划 - 重赋能 - 自评估 - 多关注1、读标准向VDA QMC购买标准,通读新版的VDA6.3标准,了解新版变化点。2、找差距将自己企业运行的情况,以及企业的文件,与新版对标,找出差异点。3、加要素将2023版中P3、P4中对新供应商的导入相关事项,增加到企业内部的APQP(新产品研发流程)中去。同时涉及到软件的企业,需要将Automotive SPICE的相关要素融入到APQP的任务中去。也就是需要重做APQP的WBS任务分解。4、评风险根据2023版提到的MLA(新零件成熟度保障模型)的方法,对项目中的新物料、新供方进行成熟度评估,评定A、B、C风险等级,确定关键路径,制定升级方案。5、再审核分别按照2023版的P1、P2-P7的要素,重新设计潜在供方评估检查表,重新设计企业内审检查表,并重新执行针对供方或内部的审核。6、定计划根据上述所有的差异点,制定转版改进计划,并分配改善责任人,必要条件下向高层管理者申请资源。7、重赋能2023版告诉我们,做到老,学到老。我们一定要学习VDA-MLA(新零件成熟度保障模型),同时,涉及软件的企业还要学习Automotive SPICE,涉及造车新势力供应链或需要快速响应客户的变化多端的需求的企业,需要学习VDA-敏捷管理以及V模型(VDI/VDE 2206 – 2021标准或ASPICE标准),至于VDA QMC近几年发布的经验教训、8D方法、VDA5测量系统管理、新版FMEA等方法论,大家就根据实际情况各取所需。8、自评估实施上述转版过程后,小伙伴们不要忘记多多进行“回头看”的自我评估和结果审视哦,关键时刻的管理评审、阶段总结、全新的过程审核也是必要的。9、多关注关于新标准应对及专业课程学习,可时刻关注SGS培训中心公众号,我们会持续更新关于新版的解读以及如何应对转换的课程以及文章,帮助您顺利应对转版。因新版标准的“增”、“改”、“删”等变化点,本着知行合一,认识其理,实行其事的原则,SGS专家组的几十名全职专家,日夜奋战,苦读其理,整理其难,追溯其宗,落实其旨。已完成针对各类企业应对新标转版而量身定制的多种定制化方案,即日起可预约课程,欢迎各企业借转版之机遇,再次夯实质量体系,提高过程稳定性和产品可靠性,降本增效,同时为新年迎接更多客户审核奠定坚实基础。我们的新版VDA6.3课程已经过全新打磨,将为企业质量管理软着陆切实赋能!VDA6.3 2023版转版课程,为什么选择SGS?1、深入性:更“懂”VDA6.3标准讲解,重在解析标准内在的要求,以及涉及的相关VDA标准。VDA 6.3其实不是一本书,而是VDA众多标准的集合——我们将独家融入VDA MLA、VDA2 PPA、VDA 特殊特性、VDA 敏捷管理、VDA Automotive Spice、V模型、VDA 8D等等十余本标准的深层含义,让企业更“懂”VDA6.3。2、指导性:每章含独家避坑指南根据SGS KN几十位审核、培训专家的数年审核和辅导经验,独家为每一章节准备了“避坑指南”——历史审核TOP3问题点解析,不要重复造轮子,也不要屡次撞南墙,以史为鉴,跨越难点。3、精准性:解读追溯标准德文原文VDA 6.3的标准以及其他VDA系列标准向来以德语为第一语言写成,德语——英文——中文的转换,容易丢失一些基本要素,SGS专家们以中英文版本为依托,逐句逐字溯源德文原文,一一校对,防止漏失每一处要义。同时VDA有众多诸如关键路径、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产品审核等专有名词,我们课程中会疑义追溯它们的真实含义。4、实战性:“工具包”模块助力落地众多企业往往学了一遍标准,却不知如何做,一落地就手忙脚乱,并被客户指摘不懂标准。为此,我们课程全新开发“工具包”模块,为您解读每个条款应该如何使用众多工具包进行落地,包括文件、表单、看板、现场管理方式等等,让质量体系不在只存在于书面之中。
SGS专家解读欧盟医疗器械协调小组MDCG于12月9日发布了最新指南-MDCG-2022-18.“MDCG Position Paper on the application of Article 97 MDR to legacy devices for which the MDD or AIMDD certificate expires before the issuance of a MDR certificate” 关于MDDAIMDD证书下的遗留器械在MDR获证之前到期的MDR第97条应用指南。1、指南简介 MDCGG-2022-18指南旨在就MDR第97条的应用达成共识,描述了欧盟成员国CA(主管当局)打算如何以合法、连贯和一致的方式方法去解决因为根据指令93/42/EEC(MDD)或指令90/385/EEC(AIMDD)颁发的证书过期或已过期之前未获得MDR证书、2021年5月26日(即MDR正式执行日期)后属于第120(3)条MDR范围的设备而不符合MDR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使用第97条是一种临时解决方案。这将有助于避免欧盟市场上医疗系统和患者所需设备的供应中断。该指南不应被视为解决2024年5月26日到期证书的预期瓶颈的统一解决方案。本指南中所述的机制为未发现不可接受的安全问题的器械因受NB(公告机构)能力有限等因素的影响的不合规提供了法律上合理、连贯、一致和受控的期限。2、使用范围 根据MDR第94条,对涉及不可接受风险或其他不合规的器械的评估:如果成员国CA(主管当局)有理由相信该器械对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的健康或安全,或公共卫生保护的其他方面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否则不符合MDR的要求。成员国主管当局CA应对相关器械进行评估,包括本法规中规定的与该器械存在的风险或该装置的任何其他不合规相关的所有要求。如果在根据第94条MDR进行评估后,CA发现该设备不符合某些MDR要求,但不会对患者、用户或其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或公共健康保护的其他方面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则第97条MDR适用。如果在指令证书到期之前,MDR下的设备认证尚未最终完成,并且设备未对健康和安全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MDR第97条允许CA要求相关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在合理且明确的期限内结束不合规行为。本指南适用于:在2021年5月26日(即MDR正式执行日期)后属于第120(3)条MDR范围的设备,并且是或曾经被视为MDCG 2021-25定义的“遗留设备”(Legacy Device)。于从MDD或AIMDD“过渡”到MDR的设备,或者,尽管制造商做出了合理努力以获得MDR下的认证,但涉及通知机构的相关合格评定程序尚未及时完成的设备。不适用于:根据MDD或AIMDD颁发的证书已被通知机构暂停或撤销的设备;换言之,该指令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MDR第120(3)条含义内的设计或预期用途发生重大变化的设备(见MDCG 2020-3)3、对于不合规,但对健康和安全没有不可接受的风险的处理方案 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应主动通知其注册营业地所在成员国的CA,告知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不符合相关MDR要求的情况。不符合MDR要求的情况还应包括MDD或AIMDD证书的到期,以及在MDD证书到期时,器械是否会被MDR下的公告机构颁发的证书覆盖的风险。制造商应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包含通过其上市后监控系统(PMS)收集的相关数据,特别是有关事故、严重事故和/或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数据以便由CA评估不合规器械是否对患者、用户或其他人的健康或安全或公共健康构成不可在评估过程中,CA(主管当局)会参考制造商提交的相关NB(公告机构)的信息,例如最近的审核报告,特别是关于最近一次监督审核中发现的潜在安全相关缺陷及其解决方案的信息。制造商需要满足关于“遗留设备”的MDR要求,尤其是与PMS、警戒和市场监督有关的要求(另见MDCG 2021-25)。此外,制造商应证明其质量管理体系(QMS)已满足MDR要求。CA(主管当局)将随时关注器械的最新变更信息,并评估与设备相关的任何潜在不可接受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如果CA发现设备对健康和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则将终止第97条MDR的应用,并应用第95条MDR。4、合理期限内结束不合规行为 MDR第97(1)条旨在允许制造商在合理的期限内结束不合规行为。主管当局CA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期限,并考虑到根据MDR完成符合性评估的预计时间,以及根据相关MDR的要求将认证设备准备好投放市场的时间(如标签、使用说明)等诸多因素。一般来说,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但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延长。如果MDR证书在CA规定的期限结束之前颁发,并且设备符合相关MDR要求,则CA根据MDR第97(1)条规定授予的期限应在规定的期限之前终止,制造商不得再将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投放市场。如果制造商未在CA规定的期限内关闭不合规行为,可以根据第97(2)条采取行动,其中包括不再允许器械进入市场,直至要求召回或从市场上撤回产品。制造商应承诺及时通知CA任何可能导致不合规关闭延迟的情况,即符合性评估程序。此外,制造商应向认证机构提交一份承诺书,承诺及时向CA报告在符合性评估程序中发现的任何重大缺陷,该缺陷有理由相信该设备可能对健康和安全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制造商应证明已正在努力将器械转换为MDR。这意味着,制造商根据MDR提出的符合性评估申请应已被NB接受,并由NB和制造商根据附件VII MDR第4.3节签署书面协议。在恰当的情况下,CA可以不使用该条款,特别是在以下条件均满足的情况:ⅰ 制造商是SME(中小型企业)ⅱ 该SME制造商的MDD或AIMDD证书已由MDR下未指定的通知机构颁发,ⅲ 中小企业制造商可证明其已作出合理努力向相当数量的相关通知机构提出申请,且由于通知机构能力有限,其申请未被接受。5、与第59条的关系说明 只要CA对不合规的器械应用了MDR第97条,改器械依旧可以投放市场,且无需根据第59条MDR进行额外豁免。SGS相关服务推荐MDR/IVDR CE认证MDR/IVDR欧盟医疗器械法规培训课程UKCA认证ISO 14644洁净室设计、测试及认证FDA 3P510K预审核ISO 13485标准及MDSAP单一审核程序ISO 14971风险管理国内及国际医疗器械法规要求解读
近年来,衣物收纳柜类产品的侧翻和倾倒导致的儿童伤亡事件在美国市场出现频率很高,CPSC调查研究了最近20年的典型案例,并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了柜类产品强制性安全法规16 CFR Parts 1112 and 1261,并规定了该法规的正式生效日期是2023年5月24日。16 CFR Parts 1112 and 1261对 Clothing Storage Unit 有了明确的定义,其管控范围包括但不限定于如下类别的柜类产品: ❖ 床头柜 ❖ 五斗柜 ❖ 梳妆台 ❖ 衣厨柜 ❖ 组合衣柜 ❖ 其他收纳柜类产品目前SGS已具备16 CFR Parts 1112 and 1261 测试能力,欢迎新老客户前来咨询相关要求并申请相关测试,在法规正式生效前为产品顺利进入市场做好充分准备。
2021年7月7日,加拿大环境和卫生部发布了《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条例》(SOR/2021-148,或CANFER),该条例将于2023年1月7日生效。按照该条例要求,获得EPA TSCA Title VI认证的复合木产品将被该法规所接受,制造商可以通过持有美国EPA TSCA Title VI证书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控制测试、记录管控、产品贴标及签署符合性声明,以满足出口加拿大的要求。01 产品出货前可以以垛为单位进行贴标。标签内容包括: ❖ 制造商的名称 ❖ 生产日期 ❖ 发证机构编号 ❖ 双语符合性声明: a) 如果持有的是美国EPA TSCA Title VI证书,产品贴标时要使用英语和法语双语,“TSCA Title VI compliant / conforme au titre VI de la TSCA” or “TSCA Title VI certified / certifié conformément au titre VI de la TSCA”。 b) 如果持有的是加拿大CANFER证书,产品贴标时要使用英语和法语双语,“CANFER compliant / conforme au CANFER”02 符合性声明可以是英文的或法文的或英法双语的,内容包括: ❖ 发证机构编号; ❖ 发证机构的地址、电话以及联系人等信息; ❖ 已认证的产品类型清单; ❖ 已认证产品的发证日期; ❖ 复合木板制造商的信息(名称和地址); ❖ 复合木板的信息(产品类型、厚度、批次号、数量); ❖ 买方的信息(名称和地址); ❖ 声明符合法规要求。SGS可提供的相关服务: 1.美国EPA TSCA Title VI认证服务; 2.加拿大复合木制品甲醛条例标签审核服务; 3.加拿大复合木制品甲醛条例符合性声明审核服务。
近日,沙特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Saudi Food & Drug Authority)发布了一份最新《含麝香和龙涎香化妆品指南》。为了确保产品安全、质量并确保其不含任何污染物和浮游生物,自2022年11月22日起,SFDA将对在沙特阿拉伯市场上的所有含有麝香和龙涎香的化妆品和个护产品 按照最新法规和标准执行管控。▶ 最新法规要求的的测试项目有: 1. Theoretical test (Impurities & Plankton) 2. Microbiological and Fungal test 3. Test for phthalates 4. Test for Nitro Musk 5. Test for heavy metals 6. Test for PH 7. Test for allergens 8. Estimation of ambergris▶ 相关产品的禁用和限用成分清单:SGS提醒从事相关产品生产和贸易的小伙伴们留意,请提前做好准备。SGS同时作为沙特SASO和SFDA官方授权的服务机构,会及时帮助小伙伴们了解和确认最新技术法规和清关要求,助大家的产品顺利进入沙特阿拉伯市场。
近日,埃及贸易工业部发布了最新的第403/2022号法令,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 GOEIC (General Organization of Export & Import Controls) 规定的产品符合性评定方案PCA管控列表再次更新,原第96/2022号法令的新增产品按要求修改如下: # The Commodity HS Code 1 Door locks 门锁 83.01.40 2 Low pressure regulator for domestic use 家用低压调节器 90.32.20 3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cylinder hand valves 液化石油气钢瓶手动阀 84.81.30-84.81.40 4 Isolated electrical cables with rated voltages not exceeding 3 KV 额定电压不超过3 KV的绝缘电缆 85.44 5 Welding Wires 焊丝 83.11 6 Blast fluorescent 镇流器荧光灯 85.04.10 7 LED light lamps (except for led bulbs for vehicles) LED灯(车辆用LED灯泡除外) 85.39.50-85.43 8 Dry Batteries & Sealed rechargeable batteries 干电池和密封可充电电池 85.06 - 85.07 自2022年10月5日开始装运的所有管控货物均应遵守更新后的新法令要求。 根据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GOEIC的相关法令, 要求所有在最新管控产品列表内进口到埃及的产品在当地海关清关时,必须随附一张产品符合性证书 CoI (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以证明其符合埃及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 SGS同时作为获得埃及GOEIC和NFSA官方授权,可以签发产品符合性证书CoI的服务机构,会及时帮助大家了解最新法规动态,助您的产品顺利进入埃及市场。 您也可以随时将产品的相关信息及海关编码HS CODE告知SGS工作人员,及时帮助您确认货品是否受控。
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2022年11月17日,欧盟委员会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递交G/TBT/N/EU/935号通报,公布关于修订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草案,计划将(EU) No 2022/692号条例确定的新一批CMR物质纳入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监管。除了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规定的豁免情况,CMR物质禁止用于化妆品。(EU) No 2022/692号条例确定的新一批CMR物质均没有满足豁免条件,因此欧盟委员会决定将这些物质收录至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监管,为此计划新增如下条款至附录II,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此外,由于异辛酸(2-ethylhexanoic acid,CAS号149-57-5)的盐类是(EU) No 2022/692号条例确定的CMR物质之一,欧盟拟将异辛酸的盐类补充至现行异辛酸监管条款管理,为此附录II第1024条计划更新如下,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G/TBT/N/EU/935号通报修订草案内容预计在2023年第3季度生效。通报目前正在公开征集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
下降最大浓度,框定产品类型2022年11月11日,欧盟公报刊登(EU) 2022/2195号修订案,更新丁羟甲苯、酸性黄3、胡莫柳酯和HAA299在化妆品中使用的监管要求,校正间苯二酚警示语标识规定。胡莫柳酯胡莫柳酯,INCI名称Homosalate,CAS号118-56-9,是欧盟化妆品准用UV防晒剂,受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VI第3条款监管,最大允许使用浓度10%。2021年6月,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就胡莫柳酯内分泌干扰性安全问题发布评估结论(SCCS/1622/20),认为10%浓度胡莫柳酯作为UV防晒剂在化妆品中使用时不安全,该物质在成品中的安全浓度应为0.5%。同年12月,SCCS依据获得的新数据发布胡莫柳酯在面部产品(面霜和泵式喷雾)中使用的安全评估结论(SCCS/1638/21),认为7.34%浓度胡莫柳酯作为UV防晒剂在该类产品中使用是安全的,但结合含0.5%浓度胡莫柳酯化妆品使用则不安全。根据SCCS上述结论,欧盟委员会确定进一步限制胡莫柳酯的使用条件以确保消费者安全,为此对附录VI第3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表。不符合新条款要求的化妆品,自2025年1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上市,自2025年7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HAA299HAA299,INCI名称Bis-(Diethylaminohydroxybenzoyl Benzoyl) Piperazine,CAS号919803-06-8,是一种UV防晒剂,具有纳米和非纳米两种形态,此前均未被欧盟化妆品法规收录监管。2014年9月,SCCS发布非纳米形态HAA299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安全评估结论(SCCS/1533/14),表示10%浓度非纳米形态HAA299作为UV防晒剂在化妆品中使用时不会对人类造成系统毒性风险。2021年10月,SCCS发布纳米形态HAA299的安全评估意见(SCCS/1634/21),确定最小纯度大于等于97%且中值粒径颗粒数大于等于50nm的纳米形态HAA299,以10%浓度作为UV防晒剂在肤用化妆品中使用时是安全的,但该结论不适用于通过吸入可能导致消费者肺部暴露的产品。此外,SCCS还指出,同一化妆品中纳米和非纳米形态HAA299的总浓度不应超过10%。根据SCCS上述意见,欧盟委员会将纳米和非纳米形态HAA299作为准用防晒剂纳入欧盟化妆品法规监管,为此修订附录VI,新增如下条款,自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实施。丁羟甲苯丁羟甲苯,INCI名称Butylated Hydroxytoluene,CAS号128-37-0,此前未被欧盟化妆品法规收录监管。2021年12月,SCCS发布丁羟甲苯安全评估结论(SCCS/1636/21),表示在考虑内分泌干扰性的情况下,丁羟甲苯以0.001%浓度用于漱口水、0.1%浓度用于牙膏、0.8%浓度用于其他淋洗类和驻留类化妆品中时,单独或者混合上述产品都是安全的。根据SCCS上述意见,欧盟委员会决定将丁羟甲苯列入化妆品准用物质清单监管,新增第325条款至附录III,具体如下。不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化妆品,自2023年7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上市,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酸性黄3酸性黄3,INCI名称Acid Yellow 3,CAS号8004-92-0,是欧盟化妆品准用着色剂,受附录IV第82条款监管,当前没有规定最大允许使用浓度。SCCS在2021年7月发布的关于酸性黄3的意见结论(SCCS/1631/21)中指出,0.5%浓度酸性黄3在头部施用非氧化型染发产品中使用是安全的。基于SCCS上述意见,欧盟委员会决定将酸性黄3列入化妆品准用物质清单监管,附录III新增如下条款。不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化妆品,自2023年7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上市,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间苯二酚间苯二酚,INCI名称Resorcinol,CAS号108-46-3,受附录III第22条款监管,特定条件下可用于毛发染色、洗发护发等产品中。当前规定含间苯二酚的氧化型毛发染色产品必须标注警示语“Do not use to dye eye-lashes or eyebrows(不可用于睫毛和眉毛染色)”。这一要求存在错误,因为按照欧盟化妆品法规对“毛发产品”的定义,眉毛属于头部或者面部毛发施用区域,而睫毛则由于使用风险不同被排除。因此,欧盟委员会确定校正这一错误,附录III第22条款i列(a)点最后一句话由“Do not use to dye eye-lashes or eyebrows.”更正为“Do not use to dye eyelashes.(不可用于睫毛染色)”。
化妆品安全使用范围缩小 2022年11月4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化妆品中三氯卡班和三氯生潜在内分泌干扰性的评估结论,进一步明确两种物质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安全条件。三氯卡班,英文名称Triclocarban ,CAS号101-20-2,是欧盟化妆品法规授权的化妆品限用物质和准用防腐剂,分别受附录III第100条和附录V第23条监管。用作非防腐剂时,三氯卡班可用于淋洗类化妆品,最高允许使用浓度为1.5%。用作防腐剂时,三氯卡班最高允许使用浓度为0.2%。三氯生,英文名称Triclosan,CAS号3380-34-5,是欧盟化妆品法规授权的准用防腐剂,受附录V第25条监管,仅允许以最高0.3%浓度用于牙膏、洗手皂、身体皂/沐浴露、除臭剂(非喷雾)、散粉和遮瑕膏、人造指甲施用前清洁手指甲和脚指甲的指甲产品中,或者以最高0.2%浓度用于漱口水中。三氯卡班和三氯生是欧盟委员会确定的高优先审核潜在内分泌干扰性物质。关于两种物质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安全问题,SCCS(包括其前身SCCNFP和SCCP)此前的意见未涉及内分泌干扰性相关方面的评估。为此,SCCS发布了关于化妆品中三氯卡班和三氯生潜在内分泌干扰性安全的科学建议(SCCS/1643/22),在考虑物质潜在内分泌干扰性条件下,确定如下结论:· 用作防腐剂时,单独或混合使用含0.2%浓度三氯卡班的肤用类化妆品,对儿童(0.5至18周岁)和成人都是安全的;· 用作非防腐功效时,单独或混合使用含1.5%浓度三氯卡班的淋洗类化妆品,对儿童(0.5至18周岁)和成人也都是安全的;· 0.2%浓度三氯卡班在漱口水中使用对儿童和成人都不安全;· 0.2%浓度三氯卡班在牙膏中使用,对6周岁以下儿童不安全;· 除身体乳液以外,单独或者混合使用含现行限值浓度(附录V第25条)三氯生的肤用化妆品,对儿童(0.5至18周岁)和成人都是安全的;· 0.3%浓度三氯生作为防腐剂用于牙膏,单独使用时对儿童(0.5至18周岁)和成人都是安全的,但结合身体乳以外的其他肤用化妆品使用时对3周岁以下儿童不安全;· 0.2%浓度三氯生作为防腐剂用于漱口水,单独使用时对成人是安全的,但结合身体乳以外的其他肤用化妆品使用时不安全。 需特别注意,此次评估中关于三氯卡班的结论不适用于婴儿湿巾。SCCS没有对同时使用三氯生和三氯卡班的产品进行评估。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优化冶炼产能规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节能降碳、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建设绿色制造体系5个方面提出13项重点任务。 《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解读重点1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的特点如何?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冶炼是碳排放核心环节。有色金属产业链长,涉及矿山采选、冶炼及压延加工,其中冶炼环节碳排放约占全行业碳排放总量的90%。二是铝是碳排放重点品种。有色金属碳排放集中在铝、铜、铅、锌、镁、工业硅等,其中铝的碳排放占全行业75%以上。三是用电是碳排放主要来源。用电导致的间接排放约占全行业碳排放总量70%,其次是燃料燃烧排放和过程排放。重点2如何通过技术创新实现行业节能降碳?技术创新是推进节能降碳的重要动力。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创新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引导重点行业领域工艺技术装备升级,布局前沿技术研究,鼓励原始创新,加强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推动节能降碳技术不断实现新突破。为此,《实施方案》提出,制定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路线图,明确2030年前重点技术研发、应用推广方向;强化企业绿色低碳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打造重大节能降碳改造示范应用,带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提升;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有色金属低碳创新载体,集合优势力量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推动企业持续优化工艺流程;通过技术研发一批、储备一批、应用一批,为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提供持续动力。重点3为什么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用燃料和用电结构偏化石能源,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大。以用电量最大的电解铝为例,60%以上产能采用燃煤自备电,产品碳排放强度远高于国外使用清洁能源的同类型产品,用电导致的间接排放占电解铝碳排放量的85%,占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总量的50%以上。为此,要推动有色金属行业以气代煤、以电代煤,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鼓励电解铝等企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推动燃煤自备电向网电转化,从源头上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重点4如何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制造体系需要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充分挖掘“城市矿山”资源价值,利用再生有色金属能耗低、碳排放少的特点,在满足终端消费的前提下,通过替代原生冶炼产品降低碳排放。以铝行业为例,再生铝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分别为电解铝的5%、2%,且随着我国废铝快速回收期临近及废铝进口标准逐步完善,再生铝产量及消费占比将稳步增长,按照2025年再生铝产量1150万吨测算,将有效减少碳排放1亿吨以上。二是加快实现清洁化生产。建立绿色低碳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采用绿色高效的运输方式,实现产品生产全流程低碳化。三是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建立具有工艺流程优化、动态排产、能耗管理、质量优化等功能的智能生产系统,构建全产业链智能制造体系,利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以上内容节选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官网,仅供交流,完整版可前往官方网址阅读。作为国际公认的测试、检验和认证机构,SGS可为有色金属行业提供诸多解决方案。1、低碳综合解决方案作为国家认监委备案的温室气体核查机构和首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SGS一直致力于低碳节能领域,为众多知名客户提供低碳综合解决方案。如SBT科学碳目标设定、ISO14064组织或项目层面温室气体量化与核查、ISO14067产品碳足迹量化与核查、PAS2060碳中和宣告核证、ISO14040/ISO14044 LCA生命周期评价、CDP披露项目咨询、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节能诊断、能效测试、ESG报告编制审验、CBI气候债券鉴证以及绿色金融等。2、绿色制造在绿色制造领域,SGS可为企业(园区)提供绿色工厂评价、绿色供应链评价、绿色园区评价服务,以及辅导其他开展绿色(设计)产品申报。SGS以长期形成的专业技术、严谨操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助推企业有效实现节能减排、降耗环保、排污防控,构建绿色经营管理体系。3、GRS/RCS认证GRS(Global Recycled Standard全球回收标准)认证和RCS(Recycled Claim Standard再生声明标准)认证是针对再生循环材料含量进行认证的国际自愿性产品认证项目,均强调了再循环材料的可追溯性和供应链成分分担原则。众多知名品牌/零售商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温室气体排放减排45%,回收料的使用被视为实现减排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SGS可为企业提供GRS和RCS标准的认证服务,可为再循环材料制造方和使用再循环材料的产品生产方以及对供应链中使用再循环材料有要求的零售商和买家提供认证服务,增强消费者对再循环材料声明的信心的同时,帮助您展示供应链可持续发展水平,树立品牌可持续发展形象。4、ASI铝业管理倡议认证ASI铝业管理倡议(Aluminium Stewardship Initiative),是致力于铝价值链标准制定和认证的非营利性组织,其认证项目的中心是提供对两个自愿性标准的审核:ASI绩效标准和ASI监管链标准。SGS是铝业管理倡议组织(ASI)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可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认证审核服务。企业获得ASI认证能够在推动社会和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获得更多客户与投资者的青睐,从而开发优质用户,提升产品溢价,寻求更高端的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