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呋喃类化合物?
呋喃和烷基呋喃(如 2-甲基呋喃、3-甲基呋喃和 2,5-二甲基呋喃等)统称为呋喃类化合物,是一类具有五元含氧杂环结构的小分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它们并非人为添加,而是食品在加热、烘烤、灭菌、罐装、挤压膨化等热加工过程中,由碳水化合物、氨基酸、脂肪等成分在高温下发生裂解、美拉德反应而自然生成的食品热加工污染物,广泛存在于婴幼儿辅食、咖啡、焙烤食品、罐装食品、谷物、果汁等产品中。
二、呋喃类污染物的健康风险
这类物质具有高挥发性和一定的脂溶性,易在食品中残留并通过饮食进入人体。欧盟 EFSA 与德国 BfR 多项权威评估证实,该类物质在动物实验中被证明具有潜在致癌性,可通过形成 DNA 加合物直接损伤遗传物质,且不存在绝对安全阈值,需尽可能降低人体暴露水平;长期摄入还会引发肝脏器质性损伤、影响代谢与解毒功能,对肝脏与免疫系统造成持续伤害。由于婴幼儿器官发育尚未成熟、饮食结构单一、辅食摄入稳定,单位体重暴露量远高于成人,属于最高风险敏感人群,因此被欧盟列为婴儿食品重点严控污染物。
三、欧盟管控背景
为系统性管控风险,欧盟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正式发布 (EU) 2022/495,委员会建议各成员国与食品企业对呋喃、2 甲基呋喃、3 甲基呋喃等呋喃类化合物开展常态化监测,明确采样规范、分析方法、定量限与数据上报要求。重点管控品类包括:罐装 / 瓶装 / 袋装婴儿食品、即食汤、薯片、果汁、早餐谷物、饼干、薄脆面包等。2026年3月27日,欧盟发布G/SPS/N/EU/933号通报,公布婴幼儿加工谷物食品与婴儿食品技术法规修订草案。草案拟新增呋喃、2 - 甲基呋喃、3 - 甲基呋喃总量的最大限量要求,法规2028 年 1 月 1 日正式适用,设过渡期保障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