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范围扩大到涵盖下游商品也旨在解决规避风险问题。例如,企业可能会通过对CBAM基本商品进行很小改变来规避CBAM,从而不再受CBAM的约束。
另外,欧盟认为当第三国低碳生产设施生产的商品销往欧洲,而将碳密集型生产继续供应其他市场时,同样存在规避CBAM目标的风险。
此外,碳核算方法可能导致漂绿,例如采用基于市场的方法,计算能源密集型金属生产,获得低碳结果,但却仍然依赖高排放能源或误导性的废料含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确保CBAM的公正性,欧盟委员会将制订反规避策略,该策略将仔细评估这些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包括立法修正案。对于额外的反规避措施,考虑的选项可能包括对生产技术和货物成分的额外报告要求。

欧盟委员会认为,目前的CBAM法规计算电力排放时,主要是基于缺省值,这种方法会影响非欧盟国家在能源结构中脱碳的努力。尽管进口商将被允许参考实际排放量而不是缺省值,但许多人不满意CBAM为此设置的前提条件。特别是电力购买协议(PPA)、网络拥堵和容量确定的定义条件很难甚至无法满足,从而阻碍了非欧盟国家脱碳的动力。
所以关于电力,欧盟委员会正在考虑几种选择,例如将默认值从仅基于二氧化碳的排放系数改为另一个系数,澄清不同类型购电协议的适用性,简化物理网络拥堵的要求,并澄清容量承诺标准在实际值使用中的应用。

以上内容,都只是基于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影响评估证据收集呼吁”中的信息,并非欧盟委员会的最终决议或正式法规要求。本文也只是提供CBAM修订的动向信息,供读者参考。SGS会持续关注CBAM的最新动态,并在第一时间同步信息,请您密切关注SGS发布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