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委员会法规草案,拟修订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附录 XVII,新增对儿童护理产品(Childcare articles)中CMR 1A/1B 类物质(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的限制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措施是由欧盟委员会推进,无需完整SVHC授权流程而直接新增限制条目,一经成员国委员会表决后即可采纳生效,整体节奏相对更集中。
01-草案中涉及哪些“管控物质类别”?
(a) 默认管控:CLP法规 (EC) No 1272/2008附件VI第3部分所列 CMR 1A/1B 类物质,在均质材料(homogeneous material)中浓度≥10 mg/kg(0.001% w/w)。
(b) 特定管控:列入新增附录的物质,在均质材料中浓度≥附录规定的特定限值。涵盖:重金属、芳香胺、氯化芳香烃、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类等。
(c) 动态链接:不仅限于当前已分类的CMR物质,也自动适用于未来CLP附录VI第3部分新增或修订分类为CMR 1A/1B的物质
02-草案进度及未来经历阶段

欧盟已正式推动修订REACH附录XVII,拟系统性限制儿童护理产品中CMR 1A/1B 类物质。该措施目前仍处于委员会草案阶段,后续还需经过成员国表决和官方发布。提前了解管控物质的大类结构和法规节奏,有助于企业提前规划、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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