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8日,美国华盛顿州州长签署参议院修正替代法案第5975号(ESSB 5975,2026年第110号法案),正式修订该州炊具铅含量相关法规。
本法案已于2026年6月11日生效。
✦ 修订前法规:
(《华盛顿州修订法典》70A.565章《含铅炊具》
✦ 修订后法规:
(ESSB 5975,2026年第110号法案,修订《华盛顿州修订法典》70A.565章《含铅炊具》)
✦ 管控物质:
铅
✦ 管控范围:
1. 铝制、黄铜制炊具;
2. 铝制、黄铜制厨房用具;
3. 铝制、黄铜制炊具零部件

主要变更内容对比
铝、黄铜炊具豁免条款
✦ 修订前法规:
- 仅内部为铝层或黄铜层、且完全由不锈钢包裹的产品;
- 带可拆卸烹饪容器的电热烹饪设备(如慢炖锅、电饭煲、电压力锅)的设备本体。
✦ 修订后法规:
- 仅内部为铝层或黄铜层、且外层由不锈钢包裹的产品;
- 带可拆卸烹饪容器的电热烹饪设备(如慢炖锅、电饭煲、电压力锅)的电气部件及设备本体。
限值要求
✦ 修订前法规:
- 2026年1月1日起:铅含量≤90ppm
- 2028年1月1日起:铅含量≤10ppm¹
注:¹2030年12月之后,相关部门可通过法规进一步收紧铅含量限值。
✦ 修订后法规:
- 2026年1月1日起生产的产品:铅含量≤90ppm
- 2027年1月1日起:禁止人为刻意添加铅¹
- 2030年1月1日起生产的铝/黄铜锅具及其零部件:铅含量≤50ppm
- 2034年1月1日起生产的铝/黄铜锅具及其零部件:铅含量≤20ppm²
注:
¹人为刻意添加铅:指为实现成品功能或产品/零部件生产工艺需求,向铝制、黄铜制炊具、炊具零部件及餐具中额外添加铅。回收物料中自带的铅不在此范畴。
²为配合本法案第4条中优先消费品相关规定,炊具及炊具零部件可申请豁免上述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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