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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附录XVII 拟限制氢化三联苯

欧盟REACH附录XVII 拟限制氢化三联苯

原创
2026-07-10 15:35:14
标准动态
作者: SGS_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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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 月 8 日,世贸组织(WTO)发布 G/TBT/N/EU/1205 号通报,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修订 REACH 法规附录 XVII,拟新增氢化三联苯(PHT)的限制条款。该通报草案现处于公众征求意见期(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7日),计划于2026年第四季度正式通过,并拟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

本次拟新增条目管控要求及特定用途过渡期说明如下:

物质名称:氢化三联苯(PHT)

  • CAS NO.:61788-32-7

  • EC NO.:262-967-7

  • 常见用途:导热油、增塑剂、添加剂等,被广泛应用在塑胶、电子、涂料、线缆等行业。


拟议管控要求

1. 自法规生效后18个月起,PHT不得在任何下列情形中投放市场或使用:

a) 作为物质本身;

b) 作为其他物质的组分、存在于混合物或物品中,其重量浓度达到或超过0.1%。

2. 针对民用航空航天应用,可享有10年过渡期(自法规生效之日起)。

3. 第1款不适用于下列情形中PHT的投放市场和使用:

a) 国防应用;

b) 在严格受控封闭系统中,在250°C至350°C温度范围内使用的工业导热油。

4. 第1款不适用于在本法规生效后18个月前已投放欧盟市场的混合物和物品。


值得关注的是,PHT已于2018年就被加入REACH法规高度关注候选物质清单(SVHC)进行管控,企业需按照法规要求履行告知消费者、ECHA通报、信息传递等义务。待附录XVII修订正式生效后,企业还需符合附录XVII的限制要求。

REACH 法规第67条第1款规定,“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含有附录XVII中限用物质时,若不能符合其限制要求,将不得投放市场”。若违反REACH附录XVII限制要求,企业将面临产品召回、下架、罚款等处罚措施。

作为国际公认的测试、检验和认证机构,SGS能够为您提供REACH附录XVII一站式解决方案,包括法规培训、原材料测试、REACH符合性声明、整机产品验证等,助您轻松应对市场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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