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入管控范围产品
共有以下五大类产品在此透明度法规的管控范围内:
(1) 产品中含有可与人互动的AI, 如手机、电脑、平板、电视、闺蜜机、智能音箱、服务机器人、AI宠物、AI智能玩具、AI眼镜、AI耳机、智能手表、汽车智能座舱等产品。
(2) 产品中含有可生成文字、文本文件、图片、 音频或视频的AI, 如网页App、手机App、电脑App、手机、电脑、平板、AI显示屏、运动相机、 360相机、电子相框、AI试衣镜、AI录音笔、汽车智能座舱等产品。
(3) 产品中含有可识别用户情绪或基本特征(如性别、年龄等)的AI, 通常第(1)类产品也可能有此AI功能, 以及各类监控相机。
(4) 产品中含有可生成deepfake的图片, 音频或视频的AI, 通常第(2)类产品可能有此AI功能。
(5) 产品中含有可生成对社会公众发布文字内容的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