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是中国乳制品出口的最大市场, 2024年同比增长1.45%,占中国乳制品出口总额一半以上,据统计,香港每年的乳制品消费量达到数十万吨,包括牛奶、奶粉、乳酪、酸奶等多种产品。鲜牛奶占据市场的主要份额。
香港对于乳品进行严格的管控,颁布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奶业规例》、《冰冻甜点规例》、 《乳粉规例》、《食物掺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等。
上市要求
对于输入的奶类或奶类饮品或冰冻甜点通常在进口前,香港本地进口商必须透过「食物贸易商入门网站」(FTP网站) 或以纸本模式向食物安全中心食物进/出口组就制造来源地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资料须为英文或中文,或随附经核实的英文或中文译本:
● 由食物原产地主管当局发出的有效产品制造厂注册证明书副本;
● 制造商发出的供货证明书,证明其是产品的直接供应商,并随附显示生产设备、热处理方法等详情的生产流程图;
● 制造厂生产食物用水的质量化验报告,包括大肠菌群及游离剩余氯的含量;
● 产品的化学成分化验报告;
● 产品的微生物质量化验报告;
● 制造商就产品保质期的声明;
● 产品的空容器样本;
● 产品包装的完整清晰图片(须清楚显示品牌、产品名称、成分、热处理方法、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进口商名称及地址);
● 由食物原产地主管当局发出的证明书样本,证明产品经过适当的热处理、并在令人满意的卫生状况下进行处理、加工及包装,符合特定的质量标准及适宜供人食用;证明书如有引用法例,则须夹附相关法例原文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