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对棉花生产者的可持续生产活动进行的内部、外部审核,以及棉花生产者制定改进计划、不断完善自身管理水平。
2、认证依据:“中国棉花”团体管理规范
T/COTCHN 001-2022 “中国棉花”可持续生产,2022-03-11 发布,2022-04-01 实施
T/COTCHN 002-2022 “中国棉花”可持续生产操作指南,2022-4-26 发布,2022-5-1 实施
以上由中国棉花协会发布
3、认证单元:认证单元是指产品认证的基本单位。同一生产者、同一生产场所生产的具备相同品质特质和生产流程(如成分,规格、适用对象等)同类型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
4、认证模式:申请 + 产品检测 + 现场审核 + 获证后监督
5、认证实施程序:
5.1 申请和评审
认证申请
由棉花生产者向“中国棉花”可持续发展项目组或指定第三方认证机构提出。
棉花种植者/单位,棉花加工、仓储物流、贸易企业,纺织品服装制造、贸易企业等组织均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以下一种或几种认证业务:
1)“中国棉花”可持续生产认证;
2)“中国棉花”产销监管链认证。
对于联合体认证、多场所认证,在满足相关可持续生产认证或产销监管链认证要求的同时,应满足联合体认证、多场所认证要求。
对于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应依据认证方案,获取所有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拟认证的产品;
2)认证依据的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3)客户信息,包括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4)认证要求所需的其他信息,比如:认证产品的生产地点,利益相关方信息等。
棉花生产者应按照申请审核清单内容准备相关材料(清单内容见附录A、B)。
注:扩大认证范围的申请可以包含同类产品、不同地点等。
评审与受理
通标公司对所获信息进行评审,以确保关于客户和产品的信息是充分的、符合认证范围的,在认证方案下是可行的,并且有能力实施认证活动。认证机构应保存评审记录。
5.2 产品评价
申请棉花可持续产品认证企业的产品必需首先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相应的法规要求,证明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文件必须是有CMA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日期12个月内)。
产品检测:同一认证申请单元的产品,选取代表性样品,并按照通标公司的要求,送至通标指定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通标公司并不进行现场抽样,抽样过程由企业自己进行,要求按照规定的取样程序进行。
6、认证过程要求
棉花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国棉花”团体均应接受外部审核,并获得相应证书后才能将其棉花产品作为可持续棉花销售。证书有效期为3年。
7、人员要求
审核人员应具备农林业、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专业学历或从业经历。
8、审核报告和证书
审核方在对审核过程中掌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形成书面审核报告。审核方应在不符合项关闭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报告发送者受审核方。认证机构应安排至少一人复核与审核相关的所有信息和结果。复核应由未参与审核过程的人员进行。应将复核的情况形成文件记录。
9、认证决定
通标公司安排至少一人根据审核、复核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做出认证决定。认证决定应由未参与审核过程的人员进行。通标公司将不批准认证的书面决定通知客户,并说明决定的理由。
10、证书许可数量
审核方出具的证书应标明当年度可销售的可持续棉花数量(证书许可数量),该数量根据申请人申请地块面积、预估单产得出。棉花生产者当年度销售的可持续棉花总量不得超过证书许可数量。
11、获证后监督
监督审核旨在评价获证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对标准的持续符合性,确认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促使棉花生产者不断提升可持续生产管理实践。监督审核的频次和方式可根据获证单位规模、范围、管理体系复杂性、风险等因素决定,一般为1年1次。监督审核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 获证单位审核范围变化及体系运行情况;
2) 上次审核时发现的不符合项纠正情况。 在监督审核中发现不符合项,应按照9.5.6.4、9.5.6.5进行处理。
3) 审核方应将监督审核结果通知获证单位。
12、证书到期再认证
如认证证书到期后持证人需继续保持认证,持证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前三个月内提出再认证申请,产品认证的再认证的要求同初次认证。
13、认证的终止、缩小、暂停,撤销或注销
当监督的结果证实存在不满足认证要求的不符合项时,通标公司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在规定的条件(如:增加监督)下保持认证;
2)缩小认证范围以剔除不符合的产品类别;
3)在客户采取纠正措施前暂停认证及暂停标志使用授权;
4)终止或撤销认证。
如果终止、缩小、暂停或撤销认证,通标公司应按照认证方案规定采取措施,并对认证证书、对外公布的信息、标志使用授权等做出及时、必要的修改或撤销,以确保没有任何信息显示该产品仍持续获得认证。
通标公司应向客户沟通说明认证终止、缩小、暂停或撤销的原因,以及为恢复认证需要采取的措施。
14、证书到期再认证
如认证证书到期后持证人需继续保持认证,持证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前三个月内提出再认证申请,产品认证的再认证的要求同初次认证。
15、认证标志
15.1 认证标志
通标公司没有为棉花可持续生产产品设计专门的标志,如果持证人有自己的认证标志,需要经过通标公司批准。
15.2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认证委托人应按通标公司规定的《标识使用条款》使用指南来规范标识的使用,防止证书和标识的误用。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可能导致认证资格的暂停或撤销。
获证组织一旦发现误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通标公司。
15.3 本证书信息可在通标公司官方网站上查询。
上述认证规则归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有,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拥有最终解释权。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法律要求除外)认证相关信息。如需获取相关实施规则及认证实施的进一步信息,欢迎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1.客服热线:4008-855-558
2.邮箱:online@s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