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认证是依据DB4403/T 12-2023《物业服务要求 商务写字楼》标准,适用于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的“深圳标准”认证。
服务认证评价的内容基于DB4403/T 12的服务要求评价和管理要求评价两部分组成。
DB4403/T 12表A.1给出了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要求评价表。基于表A.1实施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要求的评价时,要求如下:
a) 服务要求评价表的满分值设定为100分。表A.1中5.1至5.6为必选项,物业服务合同未规定的服务内容不计入总分,各模块按比例折算;
b) 评价内容为明显的“是”或“否”判断时,可用直接判断法,判定得分和不得分;
c) 评价内容除了附录A中b)情形外,给出体验系数x,如下:
1) 远低于预期:0≤x<0.2;
2) 低于预期:0.2≤x<0.4;
3) 符合预期:0.4≤x<0.6;
4) 高于预期:0.6≤x<0.8;
5) 远高于预期:0.8≤x≤1.0。
d) 服务要求评价总分计算以每人(次)评价分数的均值获得。
商务写字楼物业管理特定要求的审核采用五级定性成熟度水平的评价方法。DB4403/T 12表 B.1 给出了管理要求成熟度水平通用模型。
DB4403/T 12表B.2给出了商务写字楼物业管理成熟度的评价表。基于表B.2实施商务写字楼物业管理要求的成熟度评价时,要求如下:
a) 对6.2.1~6.2.10条的成熟度水平进行逐一评价,如某一条达不到一级成熟度要求,则该条不得分;
b) 将各条成熟度得分累加后,得出管理要求成熟度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