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已正式实施。为帮助小伙伴们及时掌握政策要点与实施要求,SGS管理与保证事业部近期成功举办新版ISO 9001核心变化及新版认证规则前瞻解读研讨会。针对会上大家关注的高频问题,特别邀请SGS技术专家进行专业解答。
问:审核时,最高管理者的首末次会议及面对面访谈能否授权其他高级管理层人员参加?集团采购、销售等职能部门是否可采用连线方式开展审核工作?
答:按照CNCA各项认证规则及《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切实提升认证有效性的通知》的要求,企业(组织)最高管理者应参加首、末次会议,认证机构需保留现场照片或视频等证明材料。企业(组织)最高管理者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首、末次会议的,应当由获得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其他成员参会,认证机构应当记录最高管理者缺席理由。企业(组织)最高管理者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成员均缺席首、末次会议的,认证机构应当终止审核活动。
认证机构应当通过面对面访谈等形式,对企业(组织)最高管理者发挥对管理体系领导作用的情况进行审核,并保留现场照片或视频、审核记录等证明材料。
认证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是指认证委托人申请认证范围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或决策者,可以是一个人或一组人。认证委托人仅对其某个组成部分申请认证的,最高管理者可以是该组成部分的负责人。组织的管理体系手册中应就在管理体系中承担最高管理者职责的人员进行明确说明。
按照CNCA认证规则要求,管理体系审核活动应在认证委托人的现场实施。
问:集团母子公司在多地(不同省份)进行认证审核时,首末次会议的访谈能否由管理者代表参加,还是必须每个营业执照对应的法人参与?
答:被一个单独的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多场所(组织)的集团认证,在此单独管理体系中承担最高管理者职责的人员应参加首末次会议并接受访谈。
答:根据CNCA认证规则,提出认证申请时,认证委托人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因获证组织自身原因被原发证机构暂停、撤销或注销认证证书已满一年。
问:监督审核超期导致证书被撤销,是否也要等待一年才能重新申请初次认证?
答:根据CNCA认证规则,因获证组织自身原因,认证证书被暂停、撤销、注销满一年后,原获证组织方可向认证机构(包括原认证机构)重新申请认证。认证证书暂停期满后被撤销的,按认证证书被暂停的日期起算满一年。认证证书暂停后未办理恢复,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后失效的,在其认证证书暂停满一年后方可向认证机构(包括原认证机构)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问:若企业之前的证书不带认可标识,是否就不能转机构,只能等证书过期一年后再申请?
答:认证证书的转换是指承认获证组织的认证历史,转换的证书与之前的认证证书保持连续性,因此仅限有认可的证书方可实施认证证书转换且应满足CNCA认证规则中规定的转换条件。非认可的证书过期后,在满足申请条件时,将按初次认证开展认证活动,具体的申请条件可参见CNCA各规则5.1.2条款。
问:新的认证规则是否适用于海外工厂? 在DIS 版8.3条款的设计开发中,若主要设计工作在国外开展,工厂应如何应对?
答:认证机构在境外开展的认证活动不适用于CNCA的认证规则。
问:若在南非新建加工厂,申请三体系认证时,是需找当地认证机构,还是能与国内公司一同扩大认证范围进行认证?
答:按照CNC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组织申请认证时,需满足的申请条件包括一年内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发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发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但已按相关规定整改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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