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基原料(Art. 8)
现阶段,生物基原料的使用被视为单一市场中的可选或自愿的要求。到2028年2月12日,欧盟委员会将提出生物基包装的要求和使用目标。
可堆肥 (Art. 9)
特定物品(茶包、咖啡胶囊、农产品上的粘性标签、非常轻便的塑料袋)必须在2028年前实现可堆肥。
包装最小化(Art.10 & 24)
自2030年1月1日起,所有包装的重量和体积必须减至满足功能所需的最小值,且禁止通过双层壁、假底、多余层等手段人为增加包装体积感知。针对组合包装,运输包装和电子商务包装空隙率必须小于50%。
可重复使用包装(Art. 11 & 29)
包装需同时满足9 项相关准则方可合法标注为可重复使用包装,设计用于重复使用的包装必须经受多次轮换。自2030年1月1日起,禁止在市场上投放某些不必要的包装,包括餐厅和咖啡馆内消费的食品和饮料的一次性塑料包装、新鲜水果和蔬菜的一次性塑料包装等。
特定行业设定了具有约束力的可重复使用包装目标:
🔸 运输包装:2030年可重复使用占比不低于40%;
🔸 外卖饮料和餐食:终端经销商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可重复使用包装的选择;
🔸 饮料销售包装:2030年可重复使用包装占比≥10%,2040年提升至≥40%;
🔸 再续杯义务:餐厅和咖啡馆必须允许消费者自带容器续杯。
包装标签(Art.12)
自2028年8月12日起,所有包装必须具有统一标签标识,根据包装材料成分进行分类标注,并附带废弃物容器分类象形符号,便于消费者分类丢弃。可重复使用包装另有单独标签要求,相关要求自2029年2月1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