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盟必看
PPWR 包装法规全面拆解,企业合规落地指南
2026 年 8 月 12 日,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 (EU) 2025/40 正式强制实施,替代沿用近 30 年的旧包装指令,统一 27 国包装环保监管规则,纸箱、泡沫、塑料袋、托盘等所有销售、储运包装均纳入管控,不合规将面临扣货、高额罚款、平台下架风险。
欧盟每年产生 8400 万吨包装垃圾,包装回收率仅 38%,塑料包装污染问题突出,旧法规自愿管控模式导致过度包装泛滥。PPWR 围绕减量、复用、回收三大核心目标落地监管,包装分为三类:直接接触产品的销售包装、多件收纳的组合包装、设备储运专用运输包装,全材质无豁免。
2026.08.12 已强制:
有害物质管控、包装标识、技术文件 & DoC、EPR 注册、包装基础可回收底线;
2027-2028 年细则落地:
可复用包装循环标准、生物基塑料、可堆肥包装、统一回收标签;
2030.01.01 全面收紧:
包装最小化空隙率、塑料最低再生料、包装分级可回收评级强制执行。
法规明确制造商为合规第一责任人,三种主流外贸模式责任清晰:
OEM 代工:
国内工厂仅为供应商,欧盟品牌方承担主要合规义务;
自有品牌设欧盟子公司:
中方为制造商,海外子公司负责进口与 EPR 申报,双方共担责任;
跨境电商直发欧盟:
国内企业承担全部合规,需委托欧盟授权代表办理 EPR。
Article 5 有害物质管控
全品类包装铅、镉、汞、六价铬总含量≤100ppm;PFAS针对食品接触包装设严格限值:单一非聚合 PFAS≤25ppb、非聚合 PFAS 总和≤250ppb、总氟≤50ppm。
Article 6 可回收设计
现阶段所有包装需具备基础可回收性;2030 年起划分 A/B/C 三级,可回收占比低于 70% 禁止上市,药品、危运包装等少数品类可豁免。
Article7~11围绕包装循环可持续设计分层设立强制规则
Article 7条规定塑料包装分阶段最低再生料添加比例,Article 8 条将出台生物基塑料管控细则,Article 9 条明确特定包装可堆肥标准及再生料豁免条件,Article 10 条要求 2030 年实现包装轻量化、严控空隙率,Article 11 条制定可重复使用包装最低循环复用性能要求,全方位推动包装减量、再生、可堆肥与循环复用。
标识合规
2026 年起包装需标注制造商、欧盟进口商信息与唯一追溯码;2028 年统一欧盟回收标识,强制标注材质、再生料占比。
企业必须独立编制Annex VII 技术文件与签署Annex VIII DoC 符合性声明,一次性包装文件留存 5 年,周转包装留存 10 年。技术文件包含包装图纸、材质清单、全套检测报告、合规评估记录;DoC 为具备法律效力的自我合规声明。
SGS 可提供全链条 PPWR 解决方案:重金属、PFAS 等有害物质检测;包装可回收性、再生料、生物基含量评估;GRS/RCS 再生认证;技术文件、DoC 编撰审核;EPR 注册政策咨询与企业法规培训,一站式规避欧盟清关风险。
SGS是国际公认的测试、检验和认证机构。我们的100,000多名专业员工分布在115 个国家及地区的2,500多个分支机构和实验室,构建起全球化服务网络。凭借超过145 年的卓越经验和瑞士公司特有的精准度,我们帮助企业达到质量、合规与可持续发展的最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