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于2020年1月16日发布了[2020]80号通知,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微珠。
包括:
到2020年年底,禁止生产含有塑料微珠的化妆品
到2022年年底,禁止销售含有塑料微珠的化妆品
国家发改委于2020年7月10日发布了[2020]80号通知,并进一步发布了[2020]1146号通知,详细说明了此次禁令的范围:
化妆品禁用范围:
用于磨砂,去角质和清洁等的淋洗类化妆品,例如沐浴露,洁面乳,磨砂膏和洗发水。 还包括牙膏和牙粉。
化妆品中微珠的定义:
故意添加且小于5mm的塑料颗粒
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的制造商应意识到这些新限制,这些限制将于2020年年底生效。
随着新产品的开发,化妆品、个护和家居产品的法规变化迅速,且日益复杂。想要了解最新法规,请查看我们强大的SGS Digicomply合规管理平台。
发送成功
您的咨询信息已收到,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用户账号:{{ form.phone || form.email }}
已为您注册SGS在线商城会员
可使用账号快捷登陆
到“我的咨询”查看咨询进度
{{countdownTime}}秒后自动跳转
扫码关注SGS官方微信公众号, 回复“0”赢惊喜礼品!
SGS在线商城用户注册协议
投诉专线:400-880-3955 (周一~周五9:00-17:00)
财务/发票:CNAP.PEK@sgs.com
招聘面试:CN.HR@sgs.com
廉政诚信:CN.CG@s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