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5年过渡期的结束,及一系列最终立法文件在欧盟官方公报的发布,CBAM进入正式实施期并将于2027年开启正式核查工作。包括SGS在内的欧盟主要EU-ETS核查机构均在今年5月份按照欧盟认可委员会的要求陆续提交CBAM核查机构资质的申请,具体核查机构的资质公布时间以欧盟委员会的设定进行安排,预计在今年第四季度。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收到大量的企业来电咨询CBAM核查的相关问题。这其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目前企业在面对CBAM核查规则和准备要求时仍然存在诸多困惑以及错误的认知。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CBAM法规本身比较专业与独立,与过去企业接触到的ISO14064和ISO14067等GHG核查规则方法与边界差异较大,大部分企业在过去2年多的过渡期期间没有去深入研读和了解法规进程与规则,更多是碎片化认知或者简单理解为请第三方机构填表计算或者认证,也有网络上各种算法平台或咨询企业夸大宣传,所谓已获得欧盟机构授权或者能提供一站式服务等给企业带来错误引导,最终可能导致企业错过与其欧盟客户的最佳沟通和应对时间窗口,为2027年无法顺利完成核查带来隐患并叠加高额关税成本(被迫使用默认值)。
作为企业到底应该如何正确认识CBAM核查的要求和规则,如何采取行动去正确应对呢?
CBAM存在的误区
让我们先看看目前企业通常存在那些误区:
企业A来电:" SGS能不能尽快帮助我们做一个CBAM认证,发一张证书,欧盟客户说没有CBAM证书将影响我们发货并将停止继续向我们采购!"
企业B来电:"过渡期期间的欧盟官方数据沟通表单我们已经会填写了,但是我们的买家感觉不放心,SGS能不能给我们的核算数据盖个章,并证明我们的排放值是真实的?"
企业C来电:"我们对CBAM有所了解,但是我们自己没有时间精力去监控、核算及报告,能不能把这些工作全部包给SGS,你们帮我们把监控、核算、报告、核查都做了?"
企业D来电:"我们自己会填写欧盟官方数据沟通表,而且我们的上游原材料钢企也会填写表格,并且给我们提供了前体材料的“真实排放数据”,我们对自己的核算填表结果很有信心,我们的欧盟买家也希望把这个核算的结果锁定到今年的采购合同当中,为确保明年也能达到这个数值,你们能不能帮我们来盖个章确认一下?"
面对如上诸多问题,做为欧盟资深的EU-ETS核查机构我们也对国内企业目前的准备程度感到担忧,正如今年3月17日举行的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CBAM实施的圆桌会议上, SGS全球气候变化技术代表Francesca女士所表达的担忧, CBAM已经进入正式实施期,CBAM成本已经开始逐渐形成,但以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企业的数据基础和管理水平来看,几乎没有企业已经为即将到来的2027年度的CBAM核查做好充分准备。
可以预见明年相当数量的企业(特别是下游大量的机加工企业单位)将切身感受到CBAM带来的巨大的成本压力,有可能会影响贸易关系的可持续。
CBAM核心要素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核心要素:
首先,按照法规要求,目前CBAM申报的合规路线有两条。
其一,是进口商按照默认值申报。这条路线对欧盟官方来说可以大量减轻监管和行政成本,对制造企业和出口企业来说,也不需要做与CBAM核查相关的监控、核算、报告核查等大量工作,合规运营成本低了,但其带来的关税成本代价巨大,进口商必然面临使用默认值带来的高额碳排放关税,而这项成本可能会在贸易中传递给出口制造企业。
这也是为何很多欧盟进口方在目前阶段要求其海外供应链进行CBAM预核查的原因,实际上已经在为预计明年产生的贸易关税成本分摊进行议价和准备工作。欧盟进口方需要从2027年2月份开始到9月30日之前,为其2026年度进口的CBAM产品支付CBAM凭证排放成本(碳关税)。
其二,是按照实际值申报,其明显优势是可以避免使用默认值带来的高昂碳税成本,特别对于欧盟贸易量巨大的中国企业和其欧盟买家而言尤为重要。但这也意味着企业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CBAM合规能力建设(MRV体系),面对欧盟设定的CBAM核查要求和规则,自行完成监控(Monitoring)、核算、报告(Reporting),并接受有资质第三方机构的核查(CBAM Verification),生产企业运营成本必然上升。
其次,CBAM核查并不像一些自愿性核查声明那样(例如ISO14064,ISO14067),签发一份声明证书就万事大吉。CBAM要的不仅是核查结果数据的声明,更重要的是对企业监控及核算数据的合规性、符合性以及数据追溯和准确性的声明,而且CBAM核查声明具有时效性,27年核查26年的数据,28年核查27年的数据,依此类推。
再次,对于那些目前关于CBAM有一定了解、能初步建立起监控计划(Monitoring Plan)并核算排放数据的企业而言,当下的自行核算结果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它的价值在于帮助企业提前比较真实值与默认值的差异,评估成本差异,为选择合规路线提供依据。企业不应该盲目认为自行核算的"真实值"就是明年可以核查通过的"真实值"。
说到底,当下核算结果的数值只是其中一方面,更加重要的是明年如何证明核算数据以及来源的合规性、符合性与准确性。企业要顺利并尽快的通过CBAM核查,前提是企业必须按照CBAM法规和方法论的要求建立监控计划,按照书面的监控计划运行相关程序,进行各项数据源的监控、收集、处理、管理活动,以及最终的核算与报告。
这个核心逻辑,同样适用于前体材料的供应商,前体材料的碳排放强度数据也必须建立在合规性、符合性与准确性之上,其核算与报告结果也必须经过CBAM核查机构的核查声明后,才能被下游企业作为"真实值"采用。若前体材料的"真实值"无法被核查证实,下游企业只能被迫使用默认值,多数情况下(尤其对于钢铝制品的下游企业),其结果与直接采用默认值相比并无明显差异。
最后,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核查时,必然首先要审查企业是否存在监控计划,监控计划的各项要求及相关程序是否符合CBAM法规及其方法论的要求。没有这个前提,核查的基础就不存在,核查也将无法安排和进行。
监控计划可以理解为企业内部按照CBAM法规及其方法论要求建立的一份纲领性文件,该文件和其他必要的程序文件一起,构成企业实施各项数据监控、收集、检查、整理、处理、管理、核算及报告的基础,是企业进行CBAM合规准备与机构核查工作安排的前提。监控计划应涵盖的基本要素内容,可参见《2025/2547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5/2547 of 10 December 2025》附录2条款A.5。内容见:企业如何完成符合CBAM要求的监控计划(Monitoring Plan)

根据法规要求,进口商对于2026年全年进口的CBAM货物,将于2027年2月1日开始集中购买CBAM碳税凭证,并最晚于2027年9月30日之前完成CBAM申报与凭证费用缴纳。
CBAM合规性要求严格,且时间紧迫。目前越来越多的欧盟进口商要求出口企业进行准确的、能满足合规要求的CBAM排放核算,并鼓励企业联系欧盟专业机构进行CBAM预核查工作,要求有EU-ETS资质的核查机构出具CBAM预核查报告。
因此,对于采用实际值进行核算报告的出口企业,必须抓紧时间进行能力建设,尽快构建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并满足CBAM法规及其方法论要求的监控计划,并尽快将监控计划实施到企业日常运营当中。
CBAM预核查是指具有EU-ETS核查资质的核查机构派遣有EU-ETS核查经验的审核员,按照CBAM核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对企业进行MRV体系文件核查及核算数据核查,目的是帮助企业找到问题与合规差距,提前整改。并且,基于CBAM预核查报告,进口商也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2027年正式碳税的成本影响,以及出口企业能否通过正式核查。
如果把2027年的核查比作一场高考,那么预核查的作用就像一场精准的模拟考试,可以助力企业更好地应对CBAM合规核查。SGS作为欧盟EU-ETS的核查机构,我们的优势在于,欧盟EU-ETS核查专家团队拥有15年以上的项目核查经验,熟悉CBAM法规要求和所有品类核算方法学,确保预核查符合CBAM法规要求。
建议原材料企业提前为2027年启动的CBAM正式核查做好充分准备,并争取在2027年第一季度完成CBAM核查,为下游机加工单位预留充足的核查准备周期,同时可以让下游采购单位合理使用真实排放值和数据,避免因使用默认值而产生额外关税成本。
如需了解或获取CBAM预核查服务,欢迎与SGS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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